已瀏覽:375 來源:本站 發布時間:2010-09-06
關于做好2010年公安司法業務用房項目中央投資計劃編報工作的緊急通知
各縣市區發改局,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:
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,為做好2010年公安、司法業務用房項目中央投資計劃的編制申報工作,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安排范圍
本次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支持的范圍:一是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;二是司法業務用房。項目由各地發改部門會同當地公安、司法部門組織申報。
二、編制原則
(一)各地發改局在編報投資計劃時,建設項目必須前期工作(如規劃、土地、環評等)扎實,土地及地方配套資金落實較好,具備下達投資條件。
(二)各地要集中財力,重點解決無房、危房以及設施面積嚴重不足項目的建設,同一建設項目原則上最多連續安排2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就要銷號。對已建成項目,不得套取中央投資償還工程拖欠款。
(三)各地上報的項目必須按審批權限批復立項、可研和初步設計報告,并在項目備注欄標注批復文號。否則,項目不予受理。
三、編制辦法
(一)要根據各級政府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人數,嚴格按照《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建設標準》和《司法業務用房建設標準》的有關規定,確定項目建筑規模。
(二)根據國家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政法基礎設施建設規范投資保障機制的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公檢法司項目中央投資補助標準如下: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補助上限為85%,享受西部政策的縣(市)補助上限為70%,其他一般地區補助上限為50%。建安工程造價參考標準:地(市)級單位工程造價2500元/平方米、縣級單位工程造價2100元/平方米。
四、其他工作要求
(一)各地發改局一定要認真負責,嚴格把關,依據編制定員、建設標準以及上述要求,對申報投資計劃的項目范圍、建筑規模、項目總投資、各級政府投資比例等重點問題,進行嚴格審核,并按照規范格式上報。
(二)請各地務必于9月8日之前,將①投資計劃申請文件、②項目立項、可研、初設批復文件、③可研報告、④初步設計報告、⑤規劃、土地、環評手續、⑥項目單位編制批復文件復印件、⑦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有效證明、⑧項目單位要約承諾(含申報材料真實性申明和項目開工建設周期保證)以及⑨編報數據包(EXCEL文件和IMO文件)送達孝感市發改委投資科。中央投資項目編報系統軟件請安裝最新版(2010年3月22日版)。下載地址:http://www.ndrc.gov.cn/xzzq/rjxz
聯系人:汪云周
聯系方式:2856279
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